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义勇军进行曲》新词。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撤销197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新词,恢复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被称为中国民族解放的号角,自1935年在民族危亡的关头诞生以来,在人民中广为流传,对激励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起了巨大的作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把这首歌作为代国歌,体现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和居安思危的思想。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步知网"上的内容(含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来源:步知网"的,版权均为"步知网"或步知公考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步知网",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未注明来源:步知网"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网络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和准确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步知网",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原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步知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