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时限
原则上见习期为一年,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前结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见习岗位(2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中文、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2份,至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lxly2018@163.com
(二)聘用
根据简历情况及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面试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按有关见习岗位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元。另单位将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本公告由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20820
联系人:陈国倩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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